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自主权,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职称评审权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10号)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重点企业(行业)人才中级职称自主评价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行业)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行业)应列入我市13条先进制造业产业链的重点企业(行业)(中央、省属有自主评审权的单位除外),主要专业涉及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电气、机械、化工、纺织、医药、生物制药等。

二、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自主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列入市重点骨干企业并建有省级科研或人才平台;

2.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从事工程技术人员达到10%以上近3年平均每年有10人以上符合工程师资格基本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企业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力量配备到位。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并建立职称聘用与薪酬挂钩机制,能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试点工作。

三、行业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自主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行业应是列入我市重点产业范围的行业协会(学会)或科研创新平台,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依法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其中协会(学会)领衔的会长单位必须具备上述第一条企业申报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科研创新平台或其牵头单位必须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或人才平台;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的运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

3.有一定规模数量的会员单位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

4.具有本领域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有良好的行业自律和社会影响力。主要包括服务会员企业的情况、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情况、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等内容。

四、其他条件

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还须符合组建中级职称评委会的基本条件:

1.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评委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2.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3.有组建评委会专家库要求的评审专家数量;

4.制定以品德、业绩、能力为重点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5.具有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6.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规范地开展评审工作。

五、申报程序

按照隶属关系,实施企业(行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标准评估等工作择优推荐,市职改办进行综合考察后提出试点单位建议名单,报省职改办备案后发文公布。

六、有关要求

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的具体规定规范,在核准的评审专业范围内,自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办法,自主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试点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的程序进行。

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企业(行业)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行业每年9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职改办。

联系人:海磊;联系电话:0710-3607442

 

附件: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申报企业上报材料要求

      3.申报行业基本情况表

      4.申报行业上报材料要求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