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科业202192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以及《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科技局现启动2021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设襄阳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基地”)是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重要纽带,是组织县域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平台,对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创新强县具有重要意义。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内容及申报条件

1、建设一批种植养殖类创新示范基地。以单个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涉及粮油、畜禽、水产、蔬菜等大宗农业板块以及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的茶叶、油茶、鲜果等特殊色产业。

2、建设一批加工类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物领域等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强化企业产品开发和工艺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产品标准和工艺流程,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能力。

3、创新示范基地所属产业必须为县(市、区)主导、优势、特色产业,且具有很好的成长性、有望发展成较大规模的产业。

4、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主体一般应为本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且创新示范基地承建主体为单个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

5、创新示范基地与高校院所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规模、相应的试验示范条件和培训场地,并根据产业发展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规划。

6、创新示范基地应根据目标任务的要求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选派、组建一支水平较高、稳定较强的产学研技术创新团队。

7、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主体管理规范,对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有较强带动性,已初步形成有利于新技术示范的渠道和模式。

8、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主体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提供创新示范基地运行所必须的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

二、申报流程

1、建设主体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书”格式,填写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110日。

2、创新示范基地申请受理后,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

三、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书及《襄阳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资料一式五份。

四、联系方式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

联系人:陈文超

电 话:0710- 3539375

 

附件:襄阳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书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