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的通知
市内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 团省委 省少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的通知》(鄂环发〔2021〕6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湖北少年环保使者、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工作,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和参与生态文明实践的能力,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共青团襄阳市委、襄阳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选范围
(一)聘选对象
1.湖北少年环保使者:全市年龄7-15岁的中小学生。
2.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全市年龄16-35岁的青年环保志愿者(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干部职工不在聘选之列)。
(二)聘选名额
面向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聘选湖北少年使者、青年使者各20名,面向市内环保社会组织聘选青年使者5名。
二、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三、聘选标准与使者义务
(一)聘选标准
1.湖北少年环保使者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环境素养,表现突出,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2)较好地掌握各学科中环保基本知识,善于思考,乐于探索,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学习实践中,有较强的环保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近三年来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环保主题活动或环保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1次,带动和影响家长等身边的人们积极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起到较好的“小手牵大手”的作用。
(4)优先推荐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承办“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小河长、小湖长”试点等学校的学生。
2.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
(1)自觉遵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和《湖北省公民绿色生活行为倡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好的环保知识素养、良好的沟通和宣讲能力。
(3)积极践行环保理念,热心环保公益,近三年来坚持参加学校环保社团、环保社会组织或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环保活动或环保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
(4)优先推荐本年度在全省高校“与绿同行”微公益环保创意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项目团队代表。
(二)使者义务
获聘成为“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的青少年,每年应主动参与生态环境宣教活动或环保志愿服务不少于3次,如聘期内并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出现失当言行影响使者形象的,相关部门将收回聘书并解除聘选关系。
四、聘选程序
(一)申报。各学校和单位按要求报送至“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二)初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团市委、少工委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选,将拟聘选名单在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或双微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将拟聘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办公室审核。
(三)确定聘选名单。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将最终确定人选名单予以发文公布,并向相应确定人选联合签发“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书,聘期2年。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二)推荐表个人信息、事迹部分由推荐单位(学校、社团等)或者被推荐人填写,内容简洁扼要、真实可信,内附参与环保活动的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推荐单位在推荐意见栏盖章。
(三)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团委、少工委要加强协作,充分沟通交流,推荐应兼顾区域、学校平衡,尽量避免扎堆报送,否则将对其酌情削减次年聘选名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丹 赵月
电 话:0710-3220617
电子邮箱:xfhbj@163.com
通讯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
邮 编:441003
附件:1.2021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表
2.2021年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推荐表
3.2021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汇总表
4.2021年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推荐汇总表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襄阳市委
襄阳市少工委
2021年12月3日